1、自願向黨組織遞交本人親自書寫的書面申請;
2、黨組織接到申請後,找本人談話,按照黨章規定的申請入黨條件對申請入黨人的入黨條件進行初核,對符合條件的,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經黨小組推薦,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支委會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指定兩名正式黨員的培養人;
3、經過一年以上培養考察,經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黨小組讨論認為基本成熟後,黨支部确定為發展對象,并報學校黨委審批;
4、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形成綜合政審材料;
5、參加學校黨校組織的5—7天的短期培訓(相當于40學時);
6、黨支部接收本人為預備黨員,由黨支部确定兩名正式黨員做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指導本人填寫《入黨志願書》;
7、上級黨委召開黨委會集體讨論審批支部大會通過的接收本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
8、本人要在組織的領導下,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
9、黨支部找本人談話,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參加組織生活,要求入黨介紹人繼續負責做好對本人進行預備期間的教育考察工作,黨支部每季度要對本人進行一次考察,本人定期向黨組織彙報思想;
10、本人在預備期滿後向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黨支部召開支部大會讨論并形成本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11、黨委集體審批黨支部報來的本人能否轉正的意見,形成決議并通知報批黨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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