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考核是檢驗教學效果、保證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為使課程考核工作進一步規範化,确保成績評定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
通過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本專科生平時成績的考核與管理,指導和督促學生系統地預習、複習、鞏固和提高所學知 識和技能,強化對學生學習過程的考核與評價力度,引導學生重視平時學習,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課程教學效果與質量。
二、考核要求
1.平時成績是指對學生平時學習态度、出勤、聽課、提問、作業、實驗、課堂讨論、平時測驗及期中考核成績的綜合評定。
2.平時成績所占比例一般應不超過該門課總成績的30%,兩者具體比例,由任課教師根據培養方案确定。含實驗 的課程中實驗成績所占比例按學校實驗教學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個别課程如根據培養計劃需增大平時成績比例,應寫書面報告,經教學院長同意,報教務處批準。
3. 平時成績應準确、詳細地記載在《長春工業大學教師工作手冊》中。
4.學生無故曠課,累計超過某門課程(包括獨立設置的實踐環節)計劃學時1/3以上者;缺交某門課程作業1/3以 上者;某門實驗有1/3以上項目未做或應交實驗報告缺1/3以上者,取消參加該課程考核資格,成績檔案中記錄“缺 考”,不允許參加重考,可以參加重修。不允許參加課程考試的學生名單由任課教師确定,在課程結束前通知學生,以書面形式報學院,由學院彙總後報教務處備案。
5.任課教師要在課程結束後一周内評定平時成績,成績一旦确定,不允許私自改動。
三、附則
1.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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